第十三章:过期的证词

    雨了整整夜,直到清晨才稍稍停歇。

    梁俊熙走进室时,外明透,雾城的街道依旧被灰sE笼罩。他的桌,放着叠刚从市教育的老档案,纸张泛h,像是从某个无过问的年挖掘来的沉默。那是2015年秋季,雾城夜间部「社会实践与命1UN1I」课程的完整教案与作业录。

    他翻开教案本,页用黑笔写着授课目标:「透过社会实践与道德两难讨论,培养1UN1I思辨能力。」笔迹是梁庆伟的,端正沉稳,无可摘。可当他再往翻,看见期专题题目时,眉慢慢皱了起来。

    期作业的题目是:「设计场你认为符1UN1I原则的惩罚行。」

    不是讨论,不是案例分析,而是——设计。

    他翻阅的部分作业副本。多数写得模糊、轻描淡写,有的只是引经据典,有的像在写侦探。但有篇被梁庆伟用红笔批注了「思路胆」「富有批判JiNg神」等语句。

    这篇,分别来自——林宛璇、周哲宇、沈子涵。

    梁俊熙细读沈子涵的作业。他笔触冷静,逻辑严密,描述个「针对加害者群T进行象徵X惩罚」的虚构方案。方案,他提「罪行的结构X难以单追责,因此应创造替X正行为,以唤起集T记忆与反思。」

    这不是个普通会写的思考。

    更诡异的是,文末段——

    「我们不是审判者,但我们可以模拟场审判,模拟到连我们自己都相信它是真的。那,会不会就是正种方式呢?」

    梁俊熙阖本子,神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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